


| 《宠物公墓》:对世界的一次“误拼” |
|
| 编辑: chenyaya | |
| 2010-06-01 | |
|
斯蒂芬•金的《宠物公墓》我开始看的时候,不太喜欢。 小说写在缅因州的一片密林深处,有一个印第安密克马克部落的坟场。古老而神秘的传说代代相传:那里有食人的恶灵,还有一种起死回生的魔力。孩子们把他们死于非命的宠物埋葬在那里,期待着宠物归来。克利德医生家的屋后有条小径,那路通往山上的密林,也通往山上的密林,也通往一个邪恶的传说。------- 据说这是被誉为“恐怖小说之王”的斯蒂芬•金的一部经典作品,一度被认为是其作品中最恐怖的一部,曾经被搬上银幕。 我不喜欢恐怖,在我眼里恐怖就是邪恶,。因此看完小说置放一边很久,不曾想些什么。凭能力我不能做出任何评判。我也想,既然那么多人拥戴着这样的小说,是否说明人的本性里是否固有一种属于欣赏恐怖刺激的因子呢?说不定真有。不过,我想得更多的是我们许多人似乎摆脱不了读恐怖,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怎样去阅读恐怖小说?以什么心态去读?后来,我在随便翻翻的时候,读到小说第一次出现“宠物公墓”字眼的地方: 他们爬到了第二座山的山顶。小路沿着山坡蜿蜒而下,穿过一人高的、杂乱丛生的灌木林,逐渐变窄。路易斯看到前面乍得和艾琳走到一块被风吹日晒的弧形木牌下,木牌上用褪了色的黑油漆写着宠物公墓,这些字勉强依稀可辨。 “宠物公墓”四个字用黑体字标出,同页下面还有一条注释: 此处的“公墓”原文为semetery,系孩子们的误拼(应为cemetery)。作者便以此作为书名。 恐怕很少有人思考作者这一取名动作的动机和意味。这一带有儿戏成分的取名方式,使我想到,我们在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不妨也采用儿戏的态度,不必太过于沉重,而沉重的感觉来源于太一本正经的缘故。原先的我即是。 你想想你要是一个美国人或英语国家的人,看到一个有意拼写错误的书名,会作何想呢?当读者知道作者是有意为之的时候,是否会会心一笑呢? 我在田子坊游玩时就这个问题请教过一位美国客人,聊谈中他教给我一个词joyous。我知道这个词指由于期待或实现某种美好的事物而表现出的一种满意而高昂的情绪。 我开始真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件事。 难道美国人读到Pet cemetery时会非常joyous的? 后来我又想如果我们把这种误拼表现在中文里,《宠物公墓》的书名可以是《宠物公莫》或《宠物公暮》的,因为中国的孩子也会写错别字的。 这种有意为之的意味只有了解了生活出处才能得到好的解读。 一种完全属于我个人的猜度产生了:是否可以这样去理解,作者的这一次写作也好比孩子的误拼或误写。 不错,小孩对单词的误拼似是对世界的一次陌生的触摸,因而可能就因此而打开了另一个隐而不见的世界,这对写作者来说是有启发的,从显而易见的世界进到一个隐而不见的世界里,这正是作家所祈望的。 也许他就是亲眼见了孩子们涂鸦的一块墓碑上有这样的误拼才有了最初写作的灵感的。 我们现在只知道Pet cemetery(《宠物公墓》)是“恐怖小说之王” 斯蒂芬•金的一部经典作品,一度被认为是其作品中最恐怖的一部。但我们很少听到人们关于斯蒂芬•金对恐怖的最初写作灵感的来处,他难道是为写恐怖而写恐怖吗?当然不是。 是否可以认定斯蒂芬•金的写作本身就想通过对世界的一次“误拼”来解读恐怖的;同时让我们都以孩子的眼光去触摸那个《宠物公墓》里的世界。事后想想这是一场何等有趣的误拼阅读。 看小说千万不要去充当其中一个角色,我们应当像站在槛栏外面看老虎似的,老虎就不会把我们吃了。想想《Pet cemetery》这个书名,一边读,一边真的会进入joyous的状态的。我想这是我们读斯蒂芬•金恐怖小说的最好态度。 评论 (0)
![]() 输入评论内容
|
| 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怎样的程度——推荐《丈夫》< 上一篇 | 下一篇 >教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