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狐狸精wlz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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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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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精,是俊雅博学的伪君子,颇具机智头脑。像巫术一样,狐狸精分为男狐(采花贼,胡博士、恶作剧顽童)、女狐媚(主要是心月狐)。狐媚既轻浮、淫荡、邪恶,风骚、狡猾,机变百出,惑主;也是妩媚、婀娜、性感、可人,伶俐,聪明、仙气、野气、通人性的代名词。因为它是妖精兽怪所以总躲避“义”的关公,是扰乱人性的祸水。 在最近网友流行的歌曲《白狐》中,擅长跳舞的“千年修行千年孤独”的“千年白狐”(一种名贵的娇小可爱的北极狐)被男主人放生后,而化作女人而报不杀之恩。 纵观封建女皇武则天一生的胸襟和政绩,不能以茶余饭后作笑谈的狐狸精而一笔带过。如果仅仅是男女关系的高手还不能成为武则天…… 男女关系,对于男性的比重不大(繁衍),不比男人之间合作重要(社会生存),对于古代女性却是她封建社会中的全部价值所在(如今的历史进程还没有完全改变这个本质,但需要女性改变自身,虽然中国男性在女性解放中做出了非常的努力,但是形成女性群体自性还需要一个历史发展过程)。狐媚就是幻想驾驭男女关系的一个特例,通过控制一个重要地位的男人的特殊需求,从而控制了世界的一切(这是一个荒诞的逻辑,因为人心不古,这个曾是“祸水”、曾是罪恶的黑锅、剑走偏峰,曾使它自己发狂而死---比如马丽莲梦露 的狐狸精,如今在这个“娱乐不死”的时代中又在春梦呢喃中,继续要幢景妓女职业的光辉道路……,谁不知道食色男女的潜规则么?那么,单纯男孩女孩千万不要进入这个大染缸)。狐媚也许家养的是“第二性”审美的妖魔化,是对狐仙形格的一种摹仿(比如网络美女秀后来对木子美的模仿,还比如,女人与时尚的关系),也是迫不得已的一种生存手段,却丧失了原创者的灵魂,也许那些具有独立狐格的精怪才能称为仙。 古代妓女是一种在家庭之外,直面社会上安身立命的职业,但不是从第一本性出发的能够根本上解决女性本位,使自己体面的职业,她们靠女性才智(卖身、卖艺,不同于女红)实现人生价值。但是相对于封建社会足不出户的闺秀和碧玉来说,妓女的代价是她把自己的身体、生命、感情、角色、名誉、人格托付/投身于鸡头鸭头们(充其量为娱乐/商业机构)的门下寻求庇护;乃至弃子女的生命、人格而不顾,在风月场中逗旋 她的价值,就是在一段成年人的感情中创造出一种看似浪漫的消遣效果(那一夜),而她的人体和人格就是作为黑客/哗众取宠的“娱乐道具”,她最明确的人生目标和道德规范应该只有一个,就是“笑贫不笑娼”(比如,用身体写作),这是比乞丐稍强的一种特殊的原始交易,无非是谁给的更多一点,而妓女的道路始终流于暧昧,黑色妩媚,第二性,离不了好色大男人的默许,和狐狸精来去自由,还是有点不同的地方。她们对人生困境的清醒认识、审时度势复杂的局面,就是色情趣味和道德的风向标的危机,虽然她们是才智过人的公关好手,但是这样的女人世世代代未免可悲。智慧的本意是超越生存。 一个完全丧失独立生存能力,但性情温顺,善于取悦主人的哈巴狗,却能获得的生存优势。不但生活舒适,而且能大量繁衍。 “献媚取宠”是一种生存智慧,也是一种无奈,一种急功近利、欲望膨胀,聚敛无度的生存。但是,考察过其他动物的生存方式么?不取宠于人类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在现实的环境中,能够存在么?(我不是真的这么悲观,我只是举例子。)从历史人生的角度看,或者和狼群、狐狸精等相比,宠物/家畜恐怕就没那么令人羡慕了。 一个物种,不是积极地增强自己的生存和适应能力,而是在积极地去弱化自己而取宠他人:不是通过自己的强大取得生存优势,而是在他人的恩赐中获得生存的机会,这种生存漠视,的确是生命的悲哀。也许和“我为鱼肉”的家畜/奴隶相比,宠物/宦妃之流似乎又体面和风光了一点,而因此高贵了一点。 下级争宠于上级,商人争宠于顾客。领袖争宠于民众。在现代职场中游刃有余,一个人仅靠个人工作成绩不够,还应该注重个人形象,经营人际关系以获得良好的口碑。所谓人际关系,就是人际潜规则(不同于古代了),狐狸精的擅长。而有谁考虑过人际潜规则中如何注入了更多(包括对女性的)正面公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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