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女性主义在新加坡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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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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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5年独立以来,新加坡社会的保守与传统与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形成强烈对比。新加坡因此是亚洲城市中一个具有现代化的外观、内在却相对保守的父权社会。女性主义在新加坡的发展比其他亚洲的华人城市更困难,更难以落地生根。 新加坡的现代化进程是由上而下、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并非催生自社会内在的人文需求。在思想意识上,新加坡政府一直严格控制社会意识形态,打着维护东方传统(儒家)文化价值观的旗帜来抗拒一切西方化/现代化的潮流,其中便包括女性主义。 新加坡自建国以来,女性经由法律的明文规定而取得与男性的平等,女性的法律、教育、就业权力对许多女性而言,是理所当然的。既然新加坡不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女性主义就显得多余,挑起性别议题往往被视为极端行径。 女性主义在现代新加坡真的不存在吗?新加坡现代女性果真不需要女性主义吗? 妇女研究与女性主义 新加坡在近两百年的历史中,较令世人瞩目的是1965年独立以后的经济奇迹与城市绿化。在正史的记载中,有关女性的记录稀少而片面。在早期历史上留下新加坡女性影子的,仅有来自中国沿海乡镇,勤恳耕耘、为新加坡国家建设默默贡献的“红头巾”。除此以外,有关早期新加坡妇女的生活、思想等资料乏善可陈。 在历史上,最早的新加坡妇女生活记录出自于新加坡首名女医生李珠娘的《新加坡华族女子的生活》(The Life of the Chinese Girl in Singapore)。此文描绘了20世纪中叶以前新加坡妇女的生活面貌,文章虽然不具备女性主义意识,却也是一种女性自觉意识的书写。 真正具有女性主义意识的妇女学术研究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才开始进行的。由于在新加坡大专学府中,并没有任何妇女研究所或任何标示性别的学系,这些研究主要是由社会学系进行,或是个 其中,新加坡首位女性政务次长 曾担任新加坡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和新加坡大专妇女协会会长的资深语言学家兼女性主义研究学者 这一系列发掘女性的研究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在新加坡正史之外的妇女史;如何让女性史正式介入正史的叙述,是新加坡女性主义史学工作者未来应该努力的方向。 女性意识和女性主义 妇女运动在新加坡的发展相当缓慢,而且主要以争取落实“具体议题”。例如五六十年代妇女运动争取“一夫一妻”、“同工同酬”的权利;80年代后的妇女运动争取保障女性的参政名额、男女公务员福利平等、男女公民权利均等。但是,在这些具体的吁求背后,女性主义的理论基础相对薄弱。 新加坡女性意识的特色之一是温和的女性主义。由于女性主义被视为西方的极端性别主义,不少倡导女性意识的妇女组织领导者不确定、甚至否认自己的女性主义位置。在新加坡,女性主义涂上温和的保护色,是女性主义在宣称是东方的、传统的、优良的父权社会制度中生存的“唯一”途径。长期以来,新加坡政府为确保国家安定,努力塑造一种单一、共同意识的社会意识形态,严格控制来自外国的意识形态。在这种背景下,新加坡女性只能站在边缘地带,通过自身默默的努力,证明女性的实力,温和地吁求父权社会给予女性公平的机会、平等的权利,然后积极地向父权社会靠拢、力求能融入父权社会体系之中。综观之,新加坡现代社会中的女性主义意识主要表现为: ●主张女性具有与男性平等的社会权力、权利、义务 早期的妇运领袖陈翠嫦认为女性与男性具有同等社会权力,应该享受同等的社会权利、履行同等的社会义务。因此,她积极呼吁女性不要固守传统位置而放弃自身的社会权力,应跨出厨房,积极参与社会。 以60年代的时代背景来说,陈翠嫦的主张是非常进步、反传统的。不过,陈翠嫦忽略了女性所置身的社会文化环境并不支持这种妇女积极走出家庭的呼吁。陈翠嫦的盲点在于无法使妇女在自觉担当公民责任的同时,兼顾女性传统的“妻职”和“母职”。 90年代以前,新加坡女性主义一直徘徊在“女性兼顾家庭的同时也争取经济和精神上的独立自主”这一层次上。80年代后期,随着女性的社会职责逐渐加重,家庭职责却毫无卸下的可能,新加坡女性开始必须面对个人、家庭与社会职责的三重压力。很显然的,这是父权社会所给予的、单方面的、表面上的男女平等迫使女性在传统职责和现代权力之间疲于奔命。 ●主张女性应该兼顾家庭、社会和自我 “新加坡社会为女性所提供的机会足以让她们充分发挥潜能,新加坡女性应该加以珍惜,并为国家奉献出最好的自己”。这一主张概括了不少女性领袖的意见。她们一方面“期待一个男女平等的新秩序”,希望在这个世界性的秩序下,“男女是对等的伴侣;女性享有均等的权力,能发挥政治影响力;同时,女性也能充分参与政治、工作和社会;女性的意见和贡献能受到肯定,并能改善家庭和社会的福利”;另一方面,她们鼓励“有潜能、有意愿的女性应该无惧于争取事业上的最高表现”,并为留守家庭的女性请命:“为家庭付出的家庭主妇也应该得到尊重、权力、甚至是金钱的回报”。妇女领袖很清楚地意识到女性的家庭职责相对于男性更重的现实,然而女性主义意识相对朦胧的她们却无法针对女性在家庭、职业、社会之间的困境提出任何具体的改善建议。在这种困境下,女性要能“做出正确的选择”、要能在“女儿、女友、女同事、妻子、母亲、祖母”的职责之外尚能“忠于自我”,又谈何容易? ●主张女性应该摆脱家庭职责的束缚,争取成为社会的核心分子 90年代以后,正当新加坡社会上争论女性是否应该回归家庭、两者兼顾抑或摆脱家庭职责的束缚之际,一些女性开始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行动抗拒婚姻、或拒绝履行生儿育女的责任(女大学生不婚、生育率下降)。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抵触了父权制度对女性的期望。尽管各种鼓励女大学生毕业后结婚生育的措施(如成立男女社交促进组、广泛设立托儿服务、为女性雇员提供灵活时间工作制度、奖励生育,让丈夫享受更多的“探视产假”、允许父亲享受子女病假等)纷纷出炉,但由于这些措施基本上仍是单方面的从“家庭职责乃女性的天职”这一观点出发,并不能彻底地解决问题,因此无法有效地解决新加坡的低生育率问题。9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新加坡女性拒绝婚姻、拒绝生育、积极争取事业,以此宣告女性摆脱家庭职责的独立意识的形成。这时,女性主义意识主要表现在争取与男性平等、机会均等,争取进入权力核心的层次上。 ●期待雌雄同体的社会,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90年代末,新加坡女性主义突破了追求男女权力与权利平等的思考框架,提出了新的见解。周锦莲在一系列女性主义论述中首次清楚地概括了新加坡的女性主义意识,并明确地提出了90年代新加坡女性主义的主张。 周锦莲借鉴激进女性主义理论,首先否定了一般女性主义者积极争取让女性进入权利核心的主张。她清楚地透视了女性在父权制度下永远只能处于附属位置的事实,并认为父权制度在现代社会不管做出何种向女性表示友善的改良,女性在父权制下为男性提供性服务、持家和生育责任以及受男性控制的传统不可能根本改变。 周锦莲提出了阳性和阴性原理,并认为现代社会的不平等、不和谐,主要是因为社会过分崇尚阳性原理,以竞争为美学,强调权威、控制、胜利、拥有、法律、勇气和力量,并追求权力。 周锦莲也认为,权力实际上就是阳性原理的张扬;权力者意味着超越他人,意味着不平等。她直接指出:现代社会之所以崇尚权力是阳性与阴性原理发展不平衡的结果。在现存父权制度下,将女性硬生生地纳入现存的、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结构,女性就必须仿效男性。即使有女性位居高层,拥有权力,她仍然是服膺于阳性原理,选择成为“荣誉男性”(honorary males),而非动用权力来改变父权社会。在父权制度牢固的情况下,即使有很多女性进入决策层,也纯粹是女性取得进步的浮面假象。她指出,只有从社会基层结构和价值观上着手改革,重新倡导用“心”生活、重视人际关系、互相需求、群体共识、活在当下、与自然和谐共处等阴性原理,从而重塑一个阳性与阴性原理均衡发展的新型社会,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她也刻意强调,自己并非建议以非父系社会取而代之,而是让阳性和阴性原理平衡发展,从而达到一个两性和谐相处的理想社会。 周锦莲提出要改变现有、固有的阳性原理至上的社会模式与结构,建立中性化、较阴性化的社会的首要条件是瓦解中央集权式、由少数人操持权利的社会运作模式,改由集体协商的方式来管理社会。 同时,周锦莲尖锐地指出,要达到两性和谐相处的理想社会,男性比女性须要作出更大的改变,这种有异于过去女性主义单方面要求女性改变的思维模式,强调男性必须承认阴性和阳性特质是男女双方都拥有的事实,并改变男性不能展现情感、表现柔弱的传统观念。换言之,她已明确地认同、并提出雌雄同体的女性主义概念,并倡导通过平衡个人的阴性和阳性特质,允许个人具备不同的特质,并发挥潜能。人与人之间、男女两性之间的区分不应是由拥有权力和权利与否来决定。 现代社会、现代女性与女性主义 一个成熟的现代公民社会是资讯发达而畅通,并且高度尊重人权的。20世纪末以来,新加坡开始向建构公民社会的方向进发。虽然,新加坡目前的公民社会形态尚未完善,传统的父权社会体制与现代的公民社会意识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公民社会意识也经常遭受压抑,但是,近年来社会风气相对开放、言论相对自由、民意受到较大的尊重,这还是值得肯定的。 现代公民社会的构建有赖于来自不同文化领域、社会阶层的个人的参与。女性,作为社会构成的一份子,自然不能被忽略。长期以来,女性的声音被由男性所垄断的历史所压抑,所以,才有了世界性的女性主义之崛起。女性主义兴起是为了扭转女性在历史上因性别而长期居于弱势的局面,女性主义的诉求是性别平等,因此,只要父权社会体制稳固不变,社会仍然存在性别问题,女性主义就有存在的必要。因此,现代公民社会需要女性主义,新加坡——一个正努力朝公民社会发展的社会——更需要女性主义。女性主义提供的是一个从性别角度出发的视点,一个关乎两性和谐的窗口,而非一个冲突的导火线。 新加坡,作为一个新兴的城市国家,顶着半边天的新加坡现代女性如何才能将个人的才能发挥到极致是国家社会的重要课题,关乎社会和谐与国家兴亡。社会和谐与国家兴亡的实现不只要依靠稳固的政治结构、强劲的经济增长、强大的武装力量、宗教文化的平等和容忍,性别的平等、和谐也是关键。女性主义,一个超越族群文化、跨越国界的全新视点,是多元思维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例如:新加坡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这一公民组织所扮演的角色,不在于在情绪上挑衅或推翻社会;而是在理性的基础上,从性别角度来提出观点、改变社会固有的一元化思考模式,从而构筑一个和谐的、平等的社会。 70年代以前,第一代妇女领袖陈翠嫦就大力鼓励妇女发挥社会权力、履行社会责任。妇女的社会权力是什么?社会责任何在?这是很多新加坡女性至今仍懵懂不知的。目前的父权制度倾向于男性角度出发,以男性的利益为优先;缺乏女性主义视角的制度或种种补救措施,都唤不回女性的出走。缺乏女性主义的思维方向就无法彻底了解到两性不平衡的家庭结构才是促使越来越多经济独立的女性选择逃避婚姻的关键。缺乏女性主义的社会也就不能透彻地掌握女性的心理争战:社会一厢情愿地以“社会”成就作为衡量人本价值的尺度,才导致能力强的女性越来越排斥生儿育女的职责。 新加坡现代女性何去何从?走回厨房?抛弃厨房?在厨房里的洗衣机、煤气炉旁摆放电脑?缺乏女性主义的引导,新加坡女性永远也找不到自己的未来方向。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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