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人民大学 性社会学研究所2007年《资助开设“性”研究课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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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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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性”研究在中国的发展,为了培养这一领域中的研究队伍与应用人才,为了推动“性”研究的普及;特设立此项目。 在2006年与2007年,每年资助三个课程(多位申请者算作同一个课程),每个课程资助一万元人民币。 资助开设的课程的实际内容: 必须是从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学科的视角,运用该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讲授“性研究”(Human Sexuality)的成果(包括引进与介绍)。课程的具体名称不限,但是必须包括“性”这个词汇。 课程必须是“性研究”的专门课程。课程可以包括,但是不可以集中于其他主题,例如社会性别、性教育、预防艾滋病、婚姻家庭等等。 课程必须是申请者自己(包括合作者)开设与讲授,而不是邀请外来专家。 我们鼓励并且优先考虑:重视基本理论讲授、介绍最近研究成果、采用新型教学方式。 课程的学科所属、范围、具体题目,均不限;但是其价值取向应该不冲突于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的理念(http://www.sexstudy.org/article.php?id=1358)。 获得资助,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一.必须是在“正规的高等教育院校”中。 它是指:采用面对面课堂教学的、进行大专程度(含)以上的教学;有确定与固定的学生、教师、授课地点。它包括民办的、教师(干部)进修的、继续教育(成人高自考)的;但是不包括各种临时的、网上的、函授的、传媒的。 二.必须是“正式”课程。 “正式”是指:列入该院校的或者该系的对外公布的正式课表。我们鼓励开设必修课,也可以是选修课、辅修课;但是不包括各种讲座、专题演讲等等,也不包括正式课表之外的辅导、指导等等。课程归属于什么样的院校、系、专业,不限。 三.必须是正式“课程”。 “课程”说的是:不少于一个学期、不少于一个学分的授课。授课对象必须是本院校之内的正式学生。选课范围的大小,不限。我们鼓励申请者进行各种形式的社会宣讲,但是不可以用社会宣讲来替代正式课程。 四.提交“已经开设”的证明材料:该院校(系)出具的开设课程证明、本校公布的相应的课表。 五.课程应该在2007年之内开始讲授,春天或是秋天的学期都可以。 申请资格: 目前正在中国大陆的“正规的高等教育院校”中任教、该院校或者该系认可其单独开课资格的、具有可证明的学术基础的任何人,包括刚留校的、兼职的、返聘的、跨院校的。 我们鼓励并且优先考虑的申请者:青年、女性、处于少数地位的群体的成员。 为了保证公平竞争,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的现任成员与学生,不参加申请。 被资助的课程,我们将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的网站上刊登《申请书》的全文(http://www.sexstudy.org),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审批与审结 我们组织专家进行审批与评议。总的原则是:达到所属学科的其他课程的优秀标准。 课程一旦被资助,我们将在研究所的网站上刊登《申请书》全文,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在该课程讲授完第一个轮次之后,该《教学大纲》将由我们负责发布与出版。申请者接受资助,即意味着同意将该《教学大纲》的首次中英文发表权授予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该研究所如果是非盈利发布或者出版,则不再向申请者支付稿酬。 项目完成之后,必须通过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的审结。如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研究所将在网上(不仅仅是研究所的网站)予以公布。如果出现任何一种作假或者欺骗行为,研究所将提起诉讼。 申请过程: l 首先Email提交初步的《申请书》与《教学大纲》到:pansuiming@yahoo.com l 2006年10月1日之前,邮寄提交书面的《申请书》与《教学大纲》一式两份到:100872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与人口学院 潘绥铭。同时提交自己的教师证或者工作证的复印件。 l 2006年11月1日之前,我们进行学术评议;通过评议之后,与申请人所在的院校或者系进行确认。 l 2006年12月31日之前,首批划拨资助全额的60%;申请人完成项目并且通过审结之后,划拨资助全额的40%余款。 l 申请的全过程都不收费。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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