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国“第一个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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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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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12月6日,法国《费加罗报》载:“允许拿到法律学士文凭的妇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律刚刚颁布24小时,珀蒂夫人就来到巴黎上诉法庭参加律师宣誓。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庭宣誓的人才能正式担任律师。这一重大仪式轰动了整个司法宫。将近中午时,各法庭内皆空无一人,律师和司法人员都匆匆来到宣誓厅,把大厅挤得水泄不通。珀蒂夫人举起戴着几枚戒指的右手,用激动得有些颤抖的声音说:‘我宣誓’,……珀蒂夫人脱去律师袍、摘掉律师帽从衣帽间走出来时,露出了她那女性的高雅和娇柔,这是任何律师袍都胜不过的美。”文章结尾署名:一名男律师。) 妇女当律师,这在今天已根本算不上什么新闻了。然而,在100年前的法国,妇女担任律师确是个大新闻。 光阴荏苒,转瞬100年。今天的法国,妇女已经走出家庭,一步步进入社会的各行各业。1947年法国有了第一位政府女部长;1967年,民航客机有了第一位女驾驶员;1972年,政府任命了第一位女大使;1976年,军队有了第一位女将军;1991年,克勒松夫人成为担任政府总理的第一位女性。如今,法国政府32名内阁成员中,女性占了10名,担任各地、各级和企业、公司领导职务的女性更是不计其数。 妇女地位的提高是社会的进步。但对法国妇女来说,这也是她们不屈不挠的斗争换来的。40年代,法国妇女发动了争取“投票权”运动,成为世界妇女运动史上的一件大事。1944年,戴高乐将军作为法国抵抗运动领导人,以法国解放委员会的名义颁布命令,给予法国妇女与男公民同等条件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使法国妇女从此获得了政治生命。1971年,343名法国妇女在《新观察家》杂志发表宣言,公开了自己的堕胎经历,要求妇女堕胎合法化。这些勇敢的女性高举妇女解放的旗帜,为妇女的权益奔走呼号。4年后,法国终于通过了堕胎法。 今天,“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已经变成法律条文,但传统观念的影响还在,百年时间还不足以消除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全社会的妇女要充分发挥出她们的聪明才智仍需时日。据有关统计,在法国领取最低工资者中,女性竟然高达60%以上。法国媒体还透露,承认受到丈夫虐待的妇女在全国有近200万人,其中不乏知识女性。 100年过去了,当年的法国“第一个女律师”也早已作古,但法国妇女为女性的解放运动而进行的斗争从未停止。越来越多的法国妇女勇敢地承担起社会责任,努力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也是当今世界妇女运动发展的主流。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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