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 于是:女同志,何时摆脱艾滋病的冤名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从各大报刊、电视、网络新闻得知,中国防艾任务艰巨,形式严峻。
现在许多普通的老百姓都知道,几大高危人群,"同性恋"三个字赫然在内,然而,他们并不知道,女同性恋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比普通人群还要低。在中国的献血条例上,清楚而明白地告诉我们,同性恋者不得献血,明确地把女同性恋排除在外。
如果我是一个医生,我同样也不赞成传染病、性病的高危人群献血,那是基于一种职业道德与应有的职业警惕。在中国,因为输血而感染性病、传染病的患者不是没有,那种巨大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然而,把不是高危人群的女同性恋不分青红皂白也包括进去,那真的是应该叫冤了!
前些日子,从《成都商报》一条消息可以看出,政府将把男同组织看成防艾的主要力量之一,并且将会给予注册与支持,意味着男同组织将逐步走向正规并将继续壮大。那么,让我产生一种担忧,艾滋病问题将远远高于同性恋问题,而女同性恋人群,也将不得活在莫须有的艾滋病的冤名里。
反思一下,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社会的原因?男同性恋人群的原因?还是传统的男尊女卑的原因?细想下来,个人觉得,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女同人群自身的脆弱,女同组织的弱小,让社会,让广大的群众,让政府听不到我们自己的声音。
目前在中国,各大城市已经有了或者是正在建立女同组织,我们也只能在小范围里听到一些叫冤的声音,那声音小得只有我们自己中的一些人才能听见。甚至一些女同性恋本人也不无担心地问:"我是同性恋,我会得艾滋病吗?"一些LES向父母出柜,父母大惊:"哇,你知道吗,你喜欢同性,是要得艾滋病的!"LES酒吧外的人议论纷纷:"这是个同性恋酒吧,有艾滋病的地方!"我想问一句:"拉拉朋友们,你们不想改变这样的现状吗?你们不想去掉这样的污名吗?各地方的女同组织,你们有没有想过有组织地,大声地为女同人群喊冤呢?"我们开展各种活动,是不是可以把去除污名,还我清白列为各女同组织的一个工作重点呢?
我想也许有人担心,这样做会严重地得罪男同,毕竟他们人多财广,有些地方的女同组织还不得不依赖于男同组织而存在。然而,我相信,只要是真实的声音,就是有生命力的,就是可以喊出来的,就是不怕得罪任何人或任何组织的。我盼望有一天,各地的女同组织能够联合起来,发出自己强有力的声音,改变"同性恋=艾滋病"的现实。
四川5.12大地震中,许多人伤员需要干净而新鲜的血液,检验员除了验明血型外,没有时间一个一个地排除性病、传染病病毒,这需要献血者自己的自觉性。
我还是那句话:我坚决反对性病、传染病的高危人群献血,但我要为女同性恋们喊冤!
女同性恋是同性恋人群的组织部分,我们要证明"同性恋≠艾滋病"。
在艾滋病问题日益突出,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我们有多少人会反问:"艾滋病问题会不会代替同性恋问题,女同性恋的地位在哪里,那个献血条例应该怎样正确地、科学地修改?"